- 按相关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 搜全文
- 搜标题
相关结果约671个
文件 [查看更多]
-
常德市调整困难群众和残疾人救助保障标准
- 文件类型: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2023-03-24
-
常德市民政局 常德市财政局 常德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困难群众和残疾人救助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
- 文件类型: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2023-03-22
- 文号:常民发〔2023〕6号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湘办〔2009〕6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常政办发〔2018〕74号)等政策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常德市民政局起草了《关于保障我市百岁老人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常德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6-24
新的救助保障标准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提标补助资金将于5月底前落实到位。此次调整具体涵盖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最低保障以及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多个方面。调整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为人均740元/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为人均485元/月;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
常德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3-21
二是强化资金保障。按照“全面规划,重点突破,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原则,结合养老机构标准化工作需要,累计投入资金约100万元,完成标识标牌投入15万元,适老化改造70万元,对各种功能室的设施设备进行添置完善以及统一着装投入15万元。高标准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室三是注重整章建制。反复总结提炼和验证完善各项...
常德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4-23
截止8月底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9月19日完成高标准验收。本次验收工作围绕“改造项目的实用性、安全性、使用感受和施工质量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按照改造总户数全覆盖,对标评估要求、“一户一档”要求,逐项核查改造项目执行情况。验收现场,可见卫生间放置了折叠淋浴椅、马桶安装了助力扶手、还铺了防滑地垫,...
常德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9-27
同时,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不低于当地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确定;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分别不低于当地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十分之一、六分之一、三分之一确定。《通知》要求,新的标准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5月底前确保提标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对象手中。
常德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05-27
民政要闻
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孤儿标准同等保障,其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不低于孤儿标准的50%保障。新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我市民政、财政、残联等部门将高度重视,全力抓好落实,确保在4月底前将提标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各相关对象手中。
常德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3-25
部门文件
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孤儿标准同等保障,其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不低于孤儿标准的50%保障。新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我市民政、财政、残联等部门将高度重视,全力抓好落实,确保在4月底前将提标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各相关对象手中。
常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3-03-24
区县动态
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6000元/年提高到6240元/年;入住敬老院的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6720元/年提高到6840元/年;全护理人员护理费为每人6000元/年;半护理人员护理费为每人3000元/年。对于全自理的,为其购买照料护理保险后,不再发放照料护理资金。
常德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05-27
区县动态
为贯彻落实《提高全市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及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常民发〔2020〕11号)文件精神,从2020年1月1日起,汉寿县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和残疾人重度护理补贴标准统一由2019年人均65元/月提高至人均70元/月,这项提标工作惠及了全县残疾对象1.5万余人。(汉寿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彭...
常德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0-04-29
区县动态
为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水平,确保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有效衔接,汉寿县民政局按照省市文件精神,会同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共同研究困难群众救助政策,科学合理测算救助标准,发挥民政在民生保障中的兜底作用,从2020年1月1日起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50元/月统一提高到560元...
常德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0-05-07
-
常德市民政局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