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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 文件类型:财政政策
- 发布日期:2020-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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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用我自己的公积金贷款
2012-09-21
回应关切
申请人不在岳阳市工作,在其工作所在地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岳阳市购买、建造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在符合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政策条件下,可持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缴存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向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异地缴存公积金贷款。申请人提供户籍在岳阳市并工作或生活的直系亲属联系人。
岳阳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01-04
回应关切
3、贷款发放。接到工作人员电话后,借款申请人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和扣款银行存折或卡(必须为一类卡)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发放手续。4、贷款还款方式。有等额本息及等额本金两种方式,执行每月20日固定日扣款,贷款正常还款6个月(含)以上可以提前全部结清,或提前部分还款,无任何违约金或其他相关费用。
岳阳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01-18
回应关切
1、除上述第五项贷款所需资料外,另需提供:①商业银行购房贷款借款合同;②商业贷款银行提供的近12个月的还款记录;③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个人申请书。2、提交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申请通过后,结清商业贷款后撤销商业贷款抵押,办理好《不动产权证书》后再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手续。
岳阳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02-10
回应关切
1、借款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均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及以上。2、近壹年内在本市合法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已付清规定比例20%房款,购买第二套房或第二次公积金贷款已付清规定比例的房款,购买经济适用房已付清规定比例的30%房款。第三次贷款或第三套房(以上)不能申请贷款。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
岳阳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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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杨
岳阳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7-06
回应关切
在岳阳市缴存了住房公积金且能在岳阳市提供抵押担保手续的职工在外地购房时可以在岳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岳阳购房的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业务暂缓推行,待时机成熟后再行决策实行。
岳阳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6-06-12
回应关切
答:根据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贷款政策,规定异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岳阳地区购房要求必须是首套房,异地缴存职工户口需要在岳阳地区,所以用其名义贷款是不行的。其配偶缴存的公积金是在岳阳地区,符合以下贷款条件可以做为主贷人申请贷款:1、公积金缴存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合计不低于458元;
岳阳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11-01
回应关切
有什么特殊条件呢?答:根据岳政办发[2017]25号《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文件规定:第一次申请贷款且购买的是首套住房的,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购房款的20%,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款的80%;第二次申请贷款或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并已结清之前相应购房贷款...
岳阳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08-17
岳阳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7-18
岳阳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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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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