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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通知要求,从2019年5月1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止,在市本级(含内五区)以五统一征缴方式参的单位工伤保险率继续以正常率为基础下调20%。2019年5月至2019年8月,按正常率生成的各单位应收数,已足额缴的,按新率应退收部分作为预缴抵扣后期社会保险费;未足额缴的,按新率...
    汨罗市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9-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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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失业保险联系电话:0730-5222726;工伤保险联系电话:0730-5239595
    汨罗市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2-04-01
  • 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企业职个人缴资基数之和。2、率:企业缴比例:20%;个人缴比例:8%3、应纳社会保险费=缴基数×缴比例三、缴期限:缴单位应当在每月前10日内到地方税务机关申报当月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含个人缴纳部分);对缴单位申报的缴数额,...
    汨罗市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8-02-02
  • 汨罗市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3-10-13
  • 汨罗市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3-10-13
  • 已停的企业或完全停产的企业,不再办理社会保险费缓缴手续。《意见》规定,减免、缓缴社会保险费期间,企业(单位)应按规定如实申报参人员的缴基数,确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权益不受影响。企业(单位)要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职个人缴的义务。社经办机构要做好个人权益记录作。
    汨罗市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0-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