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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关切
对于依法经土地出让方和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同意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的,适用《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04号)的有关规定:“经依法批准调整容积率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批准调整时的土地市场楼面地价核定应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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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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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28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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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8-07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宗地编号宗地位置用地面积(㎡)土地用途出让年限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起始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加价幅度(万元)交款时间岳县网挂(2025)07号毛田镇人民政府(原相思乡政府)3210.85㎡商业服务业用地40年用地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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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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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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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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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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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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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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