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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统平台。统使用“互联网+政务服务”体化平台、“窗受理”平台,统网上办事入,推进各类系统对接,集成网上咨询、预约、申报、现场排队叫号、事项受理、服务评、审批(审)、办结和审批结果上传等服务,实现跨部门、跨层级审批信息共享、网通办。(四)统建设。
  •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县城区禁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县城区发展实际,适当调整禁放范围的四至。第四条县城区禁放的时间为每年农历除夕日、正月初日和元宵节日之外的其他全部日期。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县城区禁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县城区发展实际和保护空气境质量作实际,适当调整禁放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