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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平江县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支付方式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 文件类型: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2022-04-18
机构信息
梅政发〔2014〕56号关于成立梅仙镇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各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为切实加强对殡葬改革的领导,进一步加大殡葬改革力度,巩固殡葬改革成果,有效改善生态化环境,坚决制止新建、扩建、迁建的各类坟墓,镇党委、政府决定成立梅仙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名单通知如下:组长:李三军副组长...
平江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4-03-10
领导分工
梅政发〔2014〕56号关于成立梅仙镇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各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为切实加强对殡葬改革的领导,进一步加大殡葬改革力度,巩固殡葬改革成果,有效改善生态化环境,坚决制止新建、扩建、迁建的各类坟墓,镇党委、政府决定成立梅仙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名单通知如下:组长:李三军副组长...
平江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4-03-10
领导分工
关于成立童市镇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各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为稳步推进我镇殡葬改革工作,全面革除丧葬陋习,倡导文明,节约土地资源,建设生态童市,秀美童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童市镇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由周红人任组长,吴新春任副组长,吴柜才、吴高照、彭旭红、胡晓丽、余卧忠、周胖东、陈绵基、吴宏...
平江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3-12-26
机构信息
关于成立童市镇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各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为稳步推进我镇殡葬改革工作,全面革除丧葬陋习,倡导文明,节约土地资源,建设生态童市,秀美童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童市镇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由周红人任组长,吴新春任副组长,吴柜才、吴高照、彭旭红、胡晓丽、余卧忠、周胖东、陈绵基、吴宏...
平江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3-12-26
领导分工
按照县委、县政府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总体要求,结合浯口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成立浯口镇并村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政委:张廉波组长:张波副组长:胡奇林、傅昂扬、刘森林、陈飚、李益龙、姜党科、喻新民、张仲文、古成林、李铂成员:周宇婷、向光明、李辉胥、李协民、张巍、刘登科、卢军领导小组下设办...
平江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6-11-29
机构信息
按照县委、县政府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总体要求,结合浯口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成立浯口镇并村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政委:张廉波组长:张波副组长:胡奇林、傅昂扬、刘森林、陈飚、李益龙、姜党科、喻新民、张仲文、古成林、李铂成员:周宇婷、向光明、李辉胥、李协民、张巍、刘登科、卢军领导小组下设办...
平江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6-11-29
人事信息
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深化农村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吴宗佑局长任组长,李语松、彭七凤、余艺涛、谭启明、唐伟均、李昂东为副组长,晏红安、易掌珠、张弓、黄飞武、方孝忠、吴奇勇、程傲雪、吴清波、吴根平曾要奇为成员。组长和副组长为改革工作第一责任人,李语松副局长为具体负责人,晏红安为信息员。
平江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5-08-04
人事信息
关于成立大洲乡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各村:殡葬改革是一项移风易俗的社会改革,也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为切实做好大洲乡殡葬改革工作,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大洲乡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陈梦月任组长,曾要军、余团秋、陈迎春任副组长,李欢九、陈仁芳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欢九兼任办公室主任。
平江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4-06-05
为了抓好新组建机构的重组工作,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成立平江县农业局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凌威同志任组长、刘燎原同志任副组长、原农村办、农业局、经管局、生态能源局等单位的原班子成员为成员,下设三个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改革的各项工作的落实,三个小组成员及主要职责是:一、综合协调组:由刘燎原任组长,陈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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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4-08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由余岳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李杰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李摆如、邱嘉琦同志任信息联络员。局长对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按照分工负责落实有关改革工作,各单位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改革工作,涉及多个单位的改革任务,由牵头局领导负责协调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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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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