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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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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违反殡葬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理办法》的通知
- 文件类型: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2011-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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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邵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的通知
- 文件类型: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2016-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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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邵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 文件类型: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2011-07-23
服务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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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违反法律法规的决定的处理 [在线办理]
新邵县住建局
互动[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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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专业技术岗定级的规定
2018-03-13
教育服务
一、招生对象:1、小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2、入学儿童须身体健康,智力发育正常。3、适龄的盲、聋、哑、弱智儿童、少年(除依法批准免于或暂缓入学者外),按《残疾人教育条例》有关规定执行。二、招生办法:1、根据就近划片入学原则,每年七、八月份,由各小学招收划定区域内的常住户口的全部适龄儿童入学。
新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11-14
教育服务
⑸、父母双方均无法履行或父母离异后扶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和丧失监护能力,需由其亲属扶养监护的学生;⑹、跨县域流动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在暂住地已取得暂住证的。2、在保证划定区域内适龄常住户口儿童、少年入学的前提下,凡学额未满的小学、初中,允许招收非学区户口儿童、少年入学、借读。
新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11-14
教育服务
1、因择校而自动放弃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就读的学生,以后又要求转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不再将其视作本学区学生。2、学生因家庭居住地和户口所在地变更或其他特殊原因须转学者,由其监护人自行联系就读学校,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在学期结束后或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办理转学手续。对自行联系学校有困难的,可向当地...
新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11-14
政策解读
制定《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开创了政府服务法治化的先河。《规定》是我省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纲领性文件,是推进我省依法行政的重大举措,是我省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的重大制度创新。它的贯彻实施,对于推进“四化两型”、“四个湖南”、“四个政府”建设,将发挥重要作用。近年来,党和国家十分重视服务...
新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11-10
城市综合执法
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第九条城市照明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组织制定城市照明设施建设年度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十条新建、改建城市照明设施,应当根据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确定各类区域照明的亮度、能耗标准,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第十一条政府投资的城市照明设施的建设...
新邵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2-06-09
教育服务
初中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入学”制度,招收本服务区内完成初等教育的小学毕业生。学校不得对招生范围内毕业生进行选拔性招生考试,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新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11-14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第二条本省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依法受委托的组织行使行政职权,应当遵守本规定。法律、法规对行政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在法定权限内,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第四条行政机关应当平等对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歧视。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应当符合立法...
新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11-10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政府服务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监察、法制、财政、审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规定实施的监督检查。第二章服务主体第十条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责提供政府服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依照授权提供政府服务。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转变政府职能...
新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11-10
城市综合执法
新邵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2-10-12
政策解读
1、立法目的和适用范围是什么?立法的目的是规范行政行为,促进行政机关合法、公正、高效行使职权,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适用范围是调整和规范本省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援权的组织和依法受委托的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2、在规范政府行为方面最核心的内容是什...
新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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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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