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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1)《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电子档(含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2)有效期内学历认证报告电子档(往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带二维码的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验证报告)等资料。(3)持有社工证或心理咨询师证的,提供证件照片电子档。3、开考比例。
新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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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5-13
户籍管理
新邵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1-09-30
养老服务
工伤医疗期内,工伤员工可根据伤情的需要前往约定医院诊治,如医疗期满仍需继续治疗的,应及时到县工伤管理站联系办理延期手续,工伤医疗待遇继续享受。六、工伤员工治疗期间因伤情需要使用目录外药品或大型检查治疗项目(含一次性特殊医用材料)的,应事先向县工伤保险管理站申请,经核准后才能报销相关费用。七、工伤员工...
新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09-14
养老服务
工伤医疗期内,工伤员工可根据伤情的需要前往约定医院诊治,如医疗期满仍需继续治疗的,应及时到县工伤管理站联系办理延期手续,工伤医疗待遇继续享受。六、工伤员工治疗期间因伤情需要使用目录外药品或大型检查治疗项目(含一次性特殊医用材料)的,应事先向县工伤保险管理站申请,经核准后才能报销相关费用。七、工伤员工...
新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09-14
社会救助
根据办理收养登记内容的不同(收养、解除收养、撤销收养、补领证件),一般由收养人、被收养人和送养人持有关证件(如身份证件、户口簿)、证明材料(卫生、计生)、照片(2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或单身照片)等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民政部门,按照申请-受理-审查-报批-登记-颁证的程序办理。
新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11-15
社会救助
一、标准。1、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差65元。2、城镇低保:月人均补差168元。二、办理流程。个人书面申请→村(居)委会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一榜公示→镇(乡)民政办入户调查、审查,二榜公示→民政局入户调查→审批,三榜公示→发放低保证咨询电话:3601797
新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10-16
社会救助
县民政局是低保审批的责任主体,根据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审核意见,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被批准的发给《低保证》。办理过程中要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新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11-15
社会救助
县民政局是低保审批的责任主体,根据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审核意见,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被批准的发给《低保证》。办理过程中要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新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11-15
社会救助
应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对符合《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的,在本村范围内公告;
新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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