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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轮“停”字过后拿到花的小伙伴作自我介绍以及对作的理解;二轮“停”字过后拿到花的小伙伴介绍自己目前主要的作有哪些;第三轮“停”字过后拿到花的小伙伴讲述自己在实际作中遇到哪些困惑。击鼓传花的游戏在一片欢笑声中结束后,督导老师对社工们目前的作与困惑已经有所了解。紧接着督导巢老师又带领社工...
    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9-08-16
  • ø适用对象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ø支持措施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以下称第三方防治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ø政策依据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2年4号);
    绥宁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10-24
  • 绥宁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4-05-31
  • 11月16日,省优化商环境第三方评估组来我县展实地核验。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晨阳参加。评估组一行来到县政务服务大厅的税务、城管、市监局窗口及“一件事一次办”和改等综合窗口,详细了解减少办事环节、优化办事流程、便民利企面的做法,调取和收集了相关材料。据悉,自展“放管服”改革以来,县行政审批...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时间:2021-11-17
  •     此外,还可以辅助电话音、短信催款、借条明确等证据,形成相互补充印证的证据链条。    但必须注意的是微信记录必须保存原始记录,仅有截屏会无法证明真实性,转账要备注用途、重要对话等也要注意保留,不要随意删除!
    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0-04-23
  • 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县级以上地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一款一项至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场所进行现场核;对符合规定条件...
    绥宁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1-07-06
  • 绥宁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2-10-18
  • 绥宁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2-10-18
  • 绥宁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4-05-31
  • 绥宁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3-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