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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综合执法
    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七款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以处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绥宁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2-10-15
  • 绥宁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4-05-31
  • 绥宁县会救助信访通讯地址:绥宁县长铺镇中心街22号民政局3楼302  电话:0739-7611489
    绥宁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3-10-13
  •     为进一步提升乡镇一线社工的专业知识和服务能力,8月14日,湖南省乡镇(街道)社工业务督导承接机构湖南省至善作发展服务中心的督导专家一行四来到绥宁县民政局,对绥宁县17乡镇的24名社工进行实督导。本次督导的主要成员有中南大学会学系的硕士生...
    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9-08-16
  • 绥宁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4-05-31
  • 绥宁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4-05-31
  • 依照行政复议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行政复议申请的有关处理期限,自省司法厅到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之日起算。申请将行政复议申请材料直接邮寄至省民政府或者省民政府办公厅的,材料转交至省司法厅的时间不期间。
    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04-12
  • 市县市区电话电话值守时间(作日)邵阳市 市本级0739-5327109  8:00-12:00   14:30-17:30 北塔区0739-5080908大祥区0739-5500128双清区0739-5225298洞口县073...
    绥宁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3-10-13
  • 绥宁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1-07-02
  • 绥宁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4-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