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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升乡镇一线社工的专业知识和服务能力,8月14日,湖南省乡镇(街道)社工站业务督导承接机构湖南省至善社会工作发展服务中心的督导专家一行四人来到绥宁县民政局,对绥宁县17个乡镇的24名社工进行实地督导。本次督导的主要成员有中南大学社会学系的硕士生...
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9-08-16
扶贫
绥宁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4-06-05
市政服务
5月23日,绥宁县唐家坊镇梅溪村村民袁华富在村院落会上说。据了解,为进一步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自5月21日起,唐家坊镇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开展为期一周的进村宣传活动,利用村口人群聚集地信息流动快、传播广、受众多的特点,到辖区13个村(社区)组织召开院落会。为辖区居民带来送上门的法治和安全教育公...
绥宁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4-05-31
通知公告
   公益提示:1.《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第十六条和第四十一条规定,病虫情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发布,其他单位和个人擅自发布病虫情报,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
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1-06-02
通知公告
病虫情报第6期 绥宁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种植业管理股        2020年4月27日柑桔大实蝇绿色防控技术一、搞好春季清园:在5月10日前清除桔园杂草及枯枝,重点是清除桔园周边的杂草。二、搞好药剂诱杀、黄板及诱...
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0-04-27
通知公告
2021年病虫情报第3期一代二化螟防治预报
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1-05-10
通知公告
病虫情报第11期切实加强稻纵卷叶螟、二化螟的水稻病虫害防控工作(1)
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0-07-06
通知公告
 公益提示:1.《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第十六条和第四十一条规定,病虫情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发布,其他单位和个人擅自发布病虫情报,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1-06-28
通知公告
   公益提示:1.《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第十六条和第四十一条规定,病虫情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发布,其他单位和个人擅自发布病虫情报,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
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1-06-21
通知公告
  公益提示:1.《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第十六条和第四十一条规定,病虫情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发布,其他单位和个人擅自发布病虫情报,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1-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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