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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
绥宁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4-05-31
为进一步提升乡镇一线社工的专业知识和服务能力,8月14日,湖南省乡镇(街道)社工站业务督导承接机构湖南省至善社会工作发展服务中心的督导专家一行四人来到绥宁县民政局,对绥宁县17个乡镇的24名社工进行实地督导。本次督导的主要成员有中南大学社会学系的硕士生...
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9-08-16
社会保险
绥宁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4-05-31
社会保险
绥宁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4-05-31
牢固树立“除毒务尽、查无禁区”的思想,将“清隐”行动作为整治毒品突出问题的重要手段。二是要明确工作目标,通过宣传、走访、设立举报电话、畅通网络举报渠道、集中清查等形式开展全方位排查,公职人员要以良好的工作和生活作风促进“清隐”行动取得实效。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7-28
一、上级要求(一)主要职责1、民政服务对象的困难排查、发现、报告。2、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公示监督。3、民政服务对象的动态管理、信息报送。4、救助政策咨询、宣传引导、惠农补贴补助资金发放信息告知等工作。(二)经费保障县级民政部门要按照“费随事转”原则给予支持。为村级兼职民生协理员发放误工补贴1...
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9-10-22
5月14日上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周密组织,大力配合县吸毒检测工作组对干部职工开展毛发毒品检测工作。 此次毛发毒品检测采取集中采集的方式进行,由工作人员认真核对和登记被采集人员个人信息,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检测样本提取并装袋检测,检测过程全程录像。
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1-05-17
项目名称:无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等情形的处罚设定依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2011年5月4日卫生部令第81号公布)第五十九条药品经营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无专职或者兼职人员...
绥宁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1-07-06
税收管理
绥宁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1-07-02
社会保险
绥宁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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