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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9-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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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信须知
    二、不受理的范围(一)对经或者依法应该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二)对属于各级党委及其工作部门、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或部队、铁路职权范围内的。(三)对经终结的信访事项。(四)对经受理或正在办理的信访事项,信访在规定的办理期限内仍然以同一事和理由提投诉请求的。(五)对提供的...
    发布时间:2020-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