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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宁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4-11-14
  • 新宁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5-03-07
  • 全年新增识别监测对象621户2183人,消除风险监测对象256户816人,落实中央财政衔接资金4862.8万元;全县脱贫人口累计小额信贷13255户61024.8万元,累计贴息4854.74万元;严格落实国家精准资政策,杜绝因贫失学现象发生,全年资学生59766人次,资金额4307.14万元。
    新宁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5-06-23
  • 新宁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5-03-07
  • 新宁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3-10-23
  • 村民委员、居民委员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救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完善社会救助资金、物资保障机制,将政府安排的社会救助资金和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社会救助资金实行专...
    新宁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2-01-19
  • (罗隆祥摄)图为肖拥军等市领导参观崀山镇联合村铁皮石斛基地11月19日,全市产业扶贫暨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现场在新宁县召开,市委副书记曹普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肖拥军、市政协副主席周晓红和市直相关单位负责人以及各县市区委副书记、政府分管农业和民政工作的副县(市、区)长等出席了议,议由肖拥军主持。
    新宁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11-20
  • 新宁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1-06-23
  • 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xlsx
    新宁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3-09-15
  • 县人民政府将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给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开展社会救助审核审批工作,切实提高救助对象的准确度和审批时效,维护社会救助的公正性,不断增强群众对救助工作的满意度,筑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逐步实现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暖救助、智慧救助
    新宁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