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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以威胁、恐吓、暴力等手段,强迫他人接受限定条件或退出竞争,强迫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转包,交易过程寻衅滋事、恶意投诉。三、在工程款结算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中,恶意拖欠、暴力讨薪、聚众滋事。四、由建筑市场治安问题引发的涉枪、伤害、敲诈、斗殴、绑架及强行干扰、阻挠施工等各类案件和事件。
发布时间:2019-03-18
发布时间:2019-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