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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查看更多]
行政征收
对使用袋装水泥的单位按照最高不超过每吨3元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4第80号全国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附件3第21条散装水泥专项基金保留。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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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29
公共服务事项服务
服务事项主要内容承办机构联系电话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监管对企业和个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核查:一是核查申请的对象和补助项目是否符合规定;二是核查申请内容是否真实;三是核查申请标准是否正确。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568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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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29
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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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06
(2016年韶山市财政预算安排1000万元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已拨付乡镇、林业、规划等629.23万元,农业局结存70.77万元。美丽乡村建设,主要包括美丽屋场建设,不包括美丽乡村示范路建设、精美湘潭美丽乡村行动项目已安排资金不需配套的村。二、项目绩效目标:属于”精美湘潭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范围内的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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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6-21
类别行政处罚实施主体韶山市财政局实施依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9号)第二十三条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财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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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26
财政信息
指导、监督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六)督促指导市直有关单位规范政府合同管理,负责市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合同的审核。(七)承担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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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30
管理事项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相关依据案例参与编制农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分配和管理支农专项资金、财政扶贫资金、特大防汛抗旱资金、农业救灾资金市财政局根据市农办、市农业局等业务主管单位编制的规划,提出配套资金方案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2011年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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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27
行政处罚
类别行政处罚实施主体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金额2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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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29
关于省级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的公示截止2020年11月26日,韶山市水利局的省级专项扶贫资金中,用于农村安全饮水资金剩余86.03万元,计划于年底前拨付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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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26
行政确认
类别行政确认实施主体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第十条业主大会成立前,商品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市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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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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