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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精神病人的保护性约束

  • 实施机关 韶山市公安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精神病人医疗救助对象的认定

  • 实施机关 韶山市银田镇人民政府
  • 咨询方式 0731-55661988
  •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3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银田镇便民服务大厅(韶山市银田镇银湖路8号银田镇人民政府)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4:30~17:3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5:00~18:00;

精神病人医疗救助对象的认定

  • 实施机关 韶山市杨林乡人民政府
  • 咨询方式 0731-55695571
  •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3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韶山市杨林乡石屏村杨林庙杨林路9号杨林乡便民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5:00~18: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4:30~17:30;

精神病人医疗救助对象的认定

  • 实施机关 韶山市民政局
  • 咨询方式 0731-55691416
  • 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1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韶山市清溪镇厦门大道市民之家A区综合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精神病人医疗救助对象的认定

  • 实施机关 韶山市清溪镇人民政府
  • 咨询方式 0731-55690510
  • 承诺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3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韶山市迎宾路27号一楼清溪镇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5:00~18: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4:30~17:30;

精神病人医疗救助对象的认定

  • 实施机关 韶山市韶山乡人民政府
  • 咨询方式 0731-55670737
  • 承诺办结时限 8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3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韶山市竹鸡段(加油站右侧100米)韶山乡便民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4:30~17:3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5:00~18:00;

精神病人医疗救助对象的认定

  • 实施机关 韶山市医疗保障局
  • 咨询方式 0731-55684743
  • 承诺办结时限 9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3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湖南韶山市厦门大道市民之家A区医疗保障局A13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违规储存、销售或者销毁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处罚

  • 实施机关 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9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约束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将精神病人送往指定的单位、场所加以监护

  • 实施机关 韶山市公安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