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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领域
1、检查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2、检查标准:《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3、检查结果等:合格/不合格
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2-17
食品药品监管领域
1、检查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2、检查标准:《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3、检查结果等:合格/不合格
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2-17
食品药品监管领域
第十一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按照以下食品类别提出: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
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2-17
食品药品监管领域
此次共检测样品20批次,其中13批次合格,7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食品主要集中在熟食、糕点等品种上。从检测结果来看,不合格的指标主要为:熟食制品中菌落总数超标;糕点、方便食品中霉菌超标;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不规范问题也较为突出。
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3-09-01
镇街部门动态
活动现场,石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紧紧围绕“食品更安全,身体更健康”这个主题,通过摆放知识展板、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和小礼品等方式,向过往群众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通过科普“预防野生蘑菇中毒”、“保健食品”、“冷链食品”等相关知识,大大提高群众鉴定食品安全的能力。
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7-06
执法过程中发现,部分经营主体存在未经预包装食品销售备案从事经营活动、经营场所卫生不达标、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未更换等典型问题,反映出农村食品市场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闭环处置:查改结合提升监管效能针对排查出的问题,石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遵循“发现问题—责令整改—复查验收”的闭环管...
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5-19
食品药品监管领域
1、检查实施主体:株洲市石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被抽检单位名称:石峰区特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被抽检食品名称:略4、标示的产品生产日期/批号/规格:略5、检验依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6、检验机构、检查结果等:略
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2-17
食品药品监管领域
针对石峰辖区内一些不法经营者以中老年人为对象,利用讲课、会议,免费发放生活用品等形式虚假宣传销售食品、保健食品,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权益的现实问题。分局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一)未经许可生产食品和保健食品、经营食品和保健食品、进口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二)食品和保...
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11-06
约谈中向各冷链食品经营单位强调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强化防控措施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求各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和索证索票、台账登记,保证食品可溯源;不购进和销售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和核酸检测合格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落实好清洁、消毒、个人防护等防疫措施。
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8-17
食品药品监管领域
为帮助广大消费者科学认识食品安全问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会同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邀请权威专家编写了系列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指出消费者在选购、存储和加工制作食品时应注意的事项,针对不同特点食品和不同节令饮食提出建议,对流行多年的网络谣言予以科学回应,对与公众健康息息相关的饮食安全和厨房卫生等提出科学...
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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