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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给付
- 实施机关 炎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防办)
- 咨询方式 0731-26220620
- 承诺办结时限 45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45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炎陵县炎陵西路95号建设大路一楼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给付
- 实施机关 炎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防办)
- 咨询方式 0731-26220620
- 承诺办结时限 45.0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45.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炎陵县炎陵西路95号建设大路一楼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
- 实施机关 炎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咨询方式 0731-26235565
- 承诺办结时限 1.0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1.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炎陵县炎陵西路95号建设大路五楼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
- 实施机关 炎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防办)
- 咨询方式 0731-26235565
-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炎陵县炎陵西路95号建设大路五楼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一般使用
- 实施机关 炎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咨询方式 0731-26235565
- 承诺办结时限 32.0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32.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炎陵县炎陵西路95号建设大路五楼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计划使用
- 实施机关 炎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咨询方式 0731-26235565
- 承诺办结时限 32.0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32.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炎陵县炎陵西路95号建设大路五楼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应急使用
- 实施机关 炎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咨询方式 0731-26235565
- 承诺办结时限 32.0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32.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炎陵县炎陵西路95号建设大路五楼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一般使用
- 实施机关 炎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防办)
- 咨询方式 0731-26235565
- 承诺办结时限 32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32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炎陵县炎陵西路95号建设大路五楼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应急使用
- 实施机关 炎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防办)
- 咨询方式 0731-26235565
- 承诺办结时限 32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32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炎陵县炎陵西路95号建设大路五楼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对挪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处罚
- 实施机关 炎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炎陵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