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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昨天,部分省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座谈会在安徽合肥召开。国务委员郭声琨在会上强调,要主动适应城镇化要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坚持积极稳妥、注重统筹谋划,努力实现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与相关经济社会领域改革有机结合、协同推进。郭声琨强调,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
攸县县政府
发布时间:2013-06-16
城市综合执法
本机关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许可(占道宣传)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19日。
攸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0-11
城市综合执法
请你(单位)于2025年10月11日持本决定书及☑身份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或复印件(加盖印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印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印章)☑其他等相关材料到攸县政务服务中心城管局窗口办理(领取)行政许可证件。攸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印章)2025年10月11日...
攸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0-11
城市综合执法
本机关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许可(占道宣传)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5年9月27日至2025年9月28日。
攸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9-22
城市综合执法
本机关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许可(占道宣传)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5年9月27日至2025年9月28日。
攸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9-26
城市综合执法
本机关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许可(占道宣传)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6日。
攸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9-28
城市综合执法
本机关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许可(占道宣传)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0月8日。
攸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9-25
城市综合执法
本机关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许可(占道宣传)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6日。
攸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9-29
城市综合执法
本机关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许可(占道宣传)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0月8日。
攸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9-29
城市综合执法
本机关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许可(占道宣传)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5年9月20日至2025年9月21日。
攸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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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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