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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株洲市渌口区脱贫人口公益性岗位8月就业补贴情况公示
- 文件类型:公告公示
- 发布日期:2025-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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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渌口区脱贫人口公益性岗位7月就业补贴情况公示
- 文件类型:公告公示
- 发布日期:2025-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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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株洲市渌口区脱贫人口公益性岗位2025年1-6月就业补贴拟发放情况公示
- 文件类型:公告公示
- 发布日期:202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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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渌口区卫生健康局关于渌口区普惠性托位入托补助相关情况公示
- 文件类型:公告公示
- 发布日期:202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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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 文件类型:公告公示
- 发布日期:2025-07-14
- 文号:渌政告〔20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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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 文件类型:公告公示
- 发布日期:2025-07-14
- 文号:渌政告〔2025〕4号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5〕22号文件要求,株洲市渌口区开发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公益性岗位助力脱贫人口、监测对象通过就近就业实现稳定增收。现将2025年渌口区脱贫人口公益性岗位8月份就业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9月22日-9月28日;
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9-22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5〕22号文件要求,株洲市渌口区开发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公益性岗位助力脱贫人口、监测对象通过就近就业实现稳定增收。现将2025年渌口区脱贫人口公益性岗位7月份就业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8月6日-8月12日;
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8-06
现将株洲市渌口区2025年脱贫人口公益性岗位1-6月就业补贴拟发放情况予以公示如下:公示时间:2025年6月16日-6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联系电话:0731-27618211。附件:株洲市渌口区2025年脱贫人口公益性岗位1-6月就业补贴明细表...
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6-16
工作动态
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邓跃东、法规科长陈强出席了座谈会。邓跃东副主任在会上推介了全市在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取得的经验和工作亮点。株洲县委副书记刘智勇,县人口计生局局长邓霞云、书记罗卫明和在家的局领导班子成员,县人口计生局法规、宣传、执法大队等股室负责人等共计30余人参加了座谈。
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3-09-09
公告期为7天(2018年6月20日—2018年6月26日)监督电话:0731—27625879附:1、2018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新增贫困人口花名册2、2018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返贫人口花名册3、2018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清理人口花名册株洲县人民政府2018年6月20日...
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6-20
市人口计生委调研株洲县计生工作座谈会现场近日,市人口计生委主任李能斌来县调研人口和计生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兴龙、副县长张德云陪同调研。近年来,我县人口计生工作坚持党政领导责任落实不动摇、创新工作方法服务民生不动摇、注重依法行政讲求规范不动摇,成效显著,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201...
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3-05-23
公告期为7天(2019年7月24日—2019年7月30日)监督电话:0731—27625879株洲市渌口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7月24日附件1:渌口区2019年年中新增贫困人口花名册序号镇村姓名与户主关系1龙潭镇文家村罗新桐户主2龙潭镇文家村陈小年妻子3龙潭镇文家村罗山儿子4龙潭镇文家村...
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7-24
政策文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及其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人口普查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伪造、篡改人口普查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人口普查违法行为的普查人员打击报复。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和...
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1-05
政策文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及其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人口普查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伪造、篡改人口普查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人口普查违法行为的普查人员打击报复。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和...
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9-16
政策文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及其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人口普查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伪造、篡改人口普查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人口普查违法行为的普查人员打击报复。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和...
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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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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