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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违规储存、销售或者销毁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处罚
- 实施机关 株洲市渌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对定点批发企业违反规定购进、供应、管理、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违法储存、销售或销毁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处罚
- 实施机关 株洲市渌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销毁
- 实施机关 株洲市渌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咨询方式 0731-27618386
- 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3.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渌口镇学堂路市场监管局四楼;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销毁
- 实施机关 株洲市渌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咨询方式 0731-27618386
- 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茶亭路渌湘大厦渌口区政务服务中心18号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销毁
- 实施机关 株洲市渌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咨询方式 0731-27618386
-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5.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渌口镇学堂路市场监管局四楼;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违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规定,致使麻醉、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造成危害的处罚
- 实施机关 株洲市渌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实施机关 株洲市渌口区卫生健康局
- 咨询方式 0731-27689697
-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渌口镇津口路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实施机关 株洲市渌口区卫生健康局
- 咨询方式 0731-27689697
- 承诺办结时限 1.0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2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渌口镇津口路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特殊困难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康复、护理和照料服务
- 实施机关 渌口区民政局
- 咨询方式 0731—27612577
- 承诺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3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民政局渌口镇向阳南路37号;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8: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
特殊困难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康复、护理和照料服务
- 实施机关 渌口区民政局
- 咨询方式 0731—27612577
- 承诺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3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民政局渌口镇向阳南路37号;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8: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