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相关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 搜全文
- 搜标题
相关结果约3337个
市区动态
在约谈会上,区环保分局局长李青山和区建管委主任廖荣武分别通报了各码头和沙场违法违规现象,如码头装卸散装货物有洒落现象,运输过程扬尘较大,沙场未采取防尘措施等现象。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张伟文强调了4点:一是要认清形势,要充分认识到从中央到地方都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开展...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8-07-27
4月28日,炎陵县纪委组织召开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问责工作会。为进一步配合中央环保督察,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查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理清各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根据炎陵县环保局移送的5个建议问责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案件。该县纪委组织召开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布置会。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7-05-02
要求清查项目内容及数据必须真实全面,情况说明必须清楚明了,整改措施必须落实到位。与此同时,联合相关部门,开始着手对排查出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清理整治。目前,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基本完成,正在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对环境影响极为不利的项目停止建设,拆除退出,恢复植被。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7-05-02
自10月16日至12月15日,欢迎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破坏法治化营商环境、妨碍民营企业发展、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一、举报重点是各地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司法行政等机关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9-10-23
领导讲话
住建城管部门应强化与公安等部门合作,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所赋予的工作职责,在进一步完善建成区违规露天焚烧、禁鞭管控工作有关制度建设的基础上,强化城管“天眼”技术支撑服务功能,用实时监控技术手段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在粮食主产区大省,要进一步完善秸秆禁烧工作规定,加大宣传教育,加大工作力度,确保焚烧火点...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9-02-14
市区动态
天元环保分局高度重视辖区内各企业环境污染情况,充分发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利剑作用,加大环境执法检查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明确责任,积极发现问题,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到位,改善辖区内环境质量,切实保护人民群众权益。(天元分局)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8-07-03
2021年5月13日,炎陵县龙某新型墙体材料厂因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被处以罚款,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将该厂负责人李某某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违法行为日前,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执法人员对炎陵县龙某新型墙体材料厂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厂隧道窑...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9-03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依据该法第八十三条之规定,执法人员当即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3月15日,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公司处以罚款10万元,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将该公司责任人陈某某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4月12日,陈某某被攸县公...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8-23
市区动态
执法人员责令该榨油坊立即整改,使用清洁能源。但是该作坊业主置若罔闻,依旧我行我素。3日后我局执法人员再次上门,发现该作坊仍在使用土制锅炉生产,在与负责人沟通时发现该作坊并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安全许可证,我局执法人员在再次责令该作坊停产的同时,把其未办理手续的违法行为移交相关部门。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6-12-16
该餐厅这种通过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私设管道等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根据该法第八十三条之规定,执法人员当即要求该餐厅立即停止违法行为。5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餐厅处以罚款12万元,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之规...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10-22
相关搜索:
-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