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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2024年株洲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文件类型: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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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株洲市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 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件类型: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2022-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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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教育网
发布时间:2025-06-26
株洲市教育网
发布时间:2025-07-10
区县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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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11
区县新闻
株洲市教育网
发布时间:2025-06-11
教育新闻
株洲市教育网
发布时间:2025-06-11
株教发〔2025〕7号+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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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09
入读初中一年级的学生必须是应届小学毕业生。3.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在哪里报名?什么时候开始报名?答:城区所有入读义务教育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都必须登录“株洲市义务教育招生便民服务系统”,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在网上报名。经便民服务系统招收的学生,才能注册学籍。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分批次分时间段报名。
株洲市教育网
发布时间:2021-06-03
政策解读
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申请入学的依据。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的二手房业主(含继承、赠予的业主)子女(同一父母多个子女不受此限制)入学,如果该套已经申请学位,在义务教育学段一个周期(6年)后方能再次享受入学指标。在这期间,其他家庭不得重复使用该住房申请学位。4.明确户口迁入时间要求适龄儿...
株洲市教育网
发布时间:2021-04-19
教育新闻
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申请入学的依据。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的二手房业主(含继承、赠予的业主)子女(同一父母多个子女不受此限制)入学,如果该套已经申请学位,在义务教育学段一个周期(6年)后方能再次享受入学指标。在这期间,其他家庭不得重复使用该住房申请学位。4.明确户口迁入时间要求适龄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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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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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申请入学的依据。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的二手房业主(含继承、赠予的业主)子女(同一父母多个子女不受此限制)入学,如果该套已经申请学位,在义务教育学段一个周期(6年)后方能再次享受入学指标。在这期间,其他家庭不得重复使用该住房申请学位。4.明确户口迁入时间要求适龄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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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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