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相关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 搜全文
- 搜标题
相关结果约2103个
文件 [查看更多]
-
《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
- 文件类型: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2022-07-05
- 文号:医保发〔2022〕21号
-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公布
- 文件类型: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2023-11-10
-
解读《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
- 文件类型: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2016-05-17
-
关于在全区开展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
- 文件类型: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2019-11-29
-
关于印发《衡阳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件类型: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2016-04-29
-
【天马山街道】转发《关于全面落实衡阳市市本级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
- 文件类型: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2017-11-15
服务 [查看更多]
雁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01-27
重大民生信息
微信图片_20241121110124
雁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4-11-21
雁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4-11-07
会议对医保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对今年城镇居民医保重新出台并实施的新政策进行了解读,同时就参保征缴的业务流程进行了进一步规范,要求工作人员切实抓好宣传工作,让新政策深入人心,做到应保尽保,使国家的惠民政策更好的深入人心,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雁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4-08-27
总体来看,地方的探索为全国范围内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提供了有益借鉴。部分地区的整合取得了初步成效,扩大了基金的抗风险能力,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重复参保、重复补贴、重复建设。但由于缺乏顶层设计和系统推动,医保制度与医疗服务体系协同发展有待进一步加强,医保制度的筹资公平性有待进一步改进。三、当前,中央决定全...
雁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6-05-17
雁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3-11-03
根据衡人社发[2014]32号文件精神,我区将从2014年10月1日起调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一是调整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三级医院由800元调整为1600元(中医医院1400元);二级医院由600元调整为800元(中医医院700元);一级医院由400元调整为600元(中医医院500元);社区卫生服务...
雁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4-09-22
二、确保缓缴期间参保人待遇应享尽享。中小微企业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不影响该企业参保人就医正常报销医疗费用。缓缴期间,相关企业参保人发生的符合基本医保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应及时报销、应报尽报,确保基本医保报销水平保持稳定不降低。三、全面推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无需提出缓缴申请即可...
雁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2-07-05
雁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4-04-29
雁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4-05-09
-
雁峰区人民政府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