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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城区人行道规划停车泊位;违者,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予以处罚。二、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应自觉按规定停放车辆。禁止在城区人行道依法规划的停车泊位以外区域停放机动车;禁止在依法规划的停车泊位内采取安装地锁、放置障碍物、停放非机动车或摩托车等方式阻碍停车泊位的正常使用。三、城区范围...
发布时间:2018-11-09
《关于规范城区人行道车辆停放的通告》的意见征集
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城区人行道规划停车泊位;违者,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予以处罚。二、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应自觉按规定停放车辆。禁止在城区人行道依法规划的停车泊位以外区域停放机动车;禁止在依法规划的停车泊位内采取安装地锁、放置障碍物、停放非机动车或摩托车等方式阻碍停车泊位的正常使用。三、城区范围...
发布时间:2018-11-09
2017年8月31日耒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货运车辆在城区道路限行限停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建设“四个耒阳”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城区道路交通实际情况,为...
发布时间:2018-11-09
《关于对货运车辆在城区道路限行限停的通告》的意见征集
2017年8月31日耒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货运车辆在城区道路限行限停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建设“四个耒阳”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城区道路交通实际情况,为...
发布时间:2018-11-09
发布时间:2025-02-11
发布时间:2022-03-04
发布时间:2023-02-10
发布时间:2021-08-20
本次《关于规范城区人行道车辆停放的通告》意见征集活动自2018年3月1开始,3月31日结束,活动在耒阳党政门户网站顺利进行,广大市民对市政府发布此类规范性文件反响强烈,截至3月31日,共收到反馈意见90件,其中62份意见稿支持市政府发布该通告,认为文件提及的维护城市正常交通秩序,确保市民出行安全,提...
发布时间:2018-04-09
发布时间:2023-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