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相关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 搜全文
- 搜标题
相关结果约21517个
文件 [查看更多]
-
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
- 文件类型:法规文件
- 发布日期:2018-10-10
-
关于印发《衡阳县人民政府合同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
- 文件类型:政策和规范性文件
- 发布日期:2022-08-03
- 文号:蒸政发〔2022〕6号
-
关于乾兴嘉和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的批复
- 文件类型:法规文件
- 发布日期:2015-02-02
-
关于龙湾豪庭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的批复
- 文件类型:法规文件
- 发布日期:2015-01-27
-
关于龙湾豪庭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的批复
- 文件类型:法规文件
- 发布日期:2014-12-09
-
关于印发《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 文件类型:法规文件
- 发布日期:2017-01-24
服务 [查看更多]
-
物业管理用房的审核确认 [在线办理]
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防办)
-
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 [在线办理]
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防办)
-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 [在线办理]
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防办)
互动[查看更多]
-
举报西度坤鑫中央广场小区消防严重有安全隐患衡阳县和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严重失职
2025-06-16
-
衡阳县衡都名城小区物业不作为,衡阳市衡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4-12-16
三是完善物业管理设施。加强物业设施源头管理、加快物业设施建设改造步伐、加速物业管理智慧化建设,保障物业管理设施配套齐全、质量合格、功能完善,为专业化物业管理打下坚实基础。四是破解物业管理难题。重点破解电梯安全运行难、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难、物业服务收费难、业主委员会成立难、物业管理纠纷调处难等五大难...
衡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07-16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包1: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
衡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03-27
法规文件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二)对物业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三)对物业承接查验、物业服务企业退出交接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四)处理物业管理中的投诉;(五)对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使用情况进...
衡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8-10-10
住房保障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办法》、《前期物业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拟在我县以面向社会公开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就物业管理招投标事项作方案如下:一、本次招标标的为保障性住房英陂小区、咸水惠民小区、咸水新生小区,建筑面积为106050平方米,共30栋,21...
衡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5-06-04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处罚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基准:1.一般违法行为的表...
衡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4-03-10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处罚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收益的,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
衡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4-03-10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处罚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衡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4-03-10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处罚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法行为情形...
衡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4-03-10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处罚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不移交有关资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有关资料的,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予以通报,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基准:1.轻微...
衡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4-03-10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处罚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衡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4-03-10
-
衡阳县人民政府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