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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住院补偿结算工作的通知
- 文件类型:法规文件
- 发布日期:202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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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进展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医疗保险)2020年(大病保险)2020年(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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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2-23
工作进展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度医疗保险2019年度医疗救助2019年度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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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2-23
各部门
√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办公室3财政信息财政预决算信息根据衡阳县医疗保障局预算和决算编制工作进展,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收入预决算、支出预决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和政府性基金预决算收支。对部门预决算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依法不予公开;对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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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1-03
2024(已归档)
124304217367968578-衡阳县医疗保障局-衡阳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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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08
2024(已归档)
12430421mb1m750125-衡阳县医疗保障局-衡阳县医疗保障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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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09
为切实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进一步优化老年人就医环境,全面提升老年人就医便利性和满意度,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健康服务需求,衡阳县计划用2年时间持续推进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力争85%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建成市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10%以上建成省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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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2-22
法规文件
国务院令第351号颁布日期:20020404实施日期:20020901颁布单位:国务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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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11-17
工作进展
【咨询电话:0734-6834688】城镇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参保对象:本县境内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退休人员不参加生育保险)。缴费标准:1、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按上年度工资总额9%缴费,其中个人缴2%,单位缴7%,大病互助每人每年120元;生育保险由单位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0.7%缴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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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8-27
工作进展
享受待遇:1、参保人员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医疗费用(含门诊大病及意外伤害门诊费用)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08000元。2、住院费用报销:自付起付标准(乡镇卫生院100元,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800元);报销比例:乡镇卫生院85%,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60%。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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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8-27
资料下载
在另外数据表中3.儿童流感医疗救治要点-2018.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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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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