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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农田灌溉渠道排放废水、污水的监测
- 实施机关 衡阳县农业农村局
- 咨询方式 0734-6836949
-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2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蒸阳大道261号(衡阳县政务服务大厅)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及周末休息.
向农田灌溉渠道排放废水、污水的监测
- 实施机关 衡阳县农业农村局
- 咨询方式 0734-6836949
- 承诺办结时限 13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2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蒸阳大道261号(衡阳县政务服务大厅)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及周末休息.
在紧急防汛期采取防汛抗洪非常紧急措施
- 实施机关 衡阳县曲兰镇人民政府
- 咨询方式 0734-6701002
- 承诺办结时限 13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衡阳县曲兰镇人民政府政务中心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在紧急防汛期采取防汛抗洪非常紧急措施
- 实施机关 衡阳县溪江乡人民政府
- 咨询方式 0734-6961688
- 承诺办结时限 13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衡阳县溪江乡人民政府政务中心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在紧急防汛期采取防汛抗洪非常紧急措施
- 实施机关 衡阳县樟木乡人民政府
- 咨询方式 0734-13875623233
- 承诺办结时限 13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衡阳县樟木乡白鹭坳社区樟木乡人民政府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在紧急防汛期采取防汛抗洪非常紧急措施
- 实施机关 衡阳县金溪镇人民政府
- 咨询方式 0734-6881001
- 承诺办结时限 13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衡阳县金溪镇斋公砣社区政务中心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在紧急防汛期采取防汛抗洪非常紧急措施
- 实施机关 衡阳县大安乡人民政府
- 咨询方式 0734-6721148
- 承诺办结时限 13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衡阳县大安乡人民政府大安社区湾冲组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在紧急防汛期采取防汛抗洪非常紧急措施
- 实施机关 衡阳县栏栊乡人民政府
- 咨询方式 0734-6761001
- 承诺办结时限 13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衡阳县栏垅乡人民政府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10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1月1日—次年4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在紧急防汛期采取防汛抗洪非常紧急措施
- 实施机关 衡阳县石市镇人民政府
- 咨询方式 0734-6061022
- 承诺办结时限 13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衡阳县石市镇人民政府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在紧急防汛期采取防汛抗洪非常紧急措施
- 实施机关 衡阳县岘山镇人民政府
- 咨询方式 0734-6741001
-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2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衡阳县岘山镇政务服务中心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