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结果约62个

成员关系调整

  • 实施机关 衡阳县公安局
  • 咨询方式 0734-6831459
  •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1.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各乡镇派出所户籍室;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5:00~18: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4:30~17:30;

除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外的医疗救助对象初审

  • 实施机关 衡阳县金兰镇人民政府
  • 咨询方式 0734-6864020
  • 承诺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衡阳县金兰镇人民政府院内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除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外的医疗救助对象初审

  • 实施机关 衡阳县曲兰镇人民政府
  • 咨询方式 0734-6701002
  • 承诺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衡阳县曲兰镇人民政府政务中心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除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外的医疗救助对象初审

  • 实施机关 衡阳县西渡镇人民政府
  • 咨询方式 0734-6882345
  • 承诺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蒸阳大道261号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10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5:00—18:00;冬季(11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除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外的医疗救助对象初审

  • 实施机关 衡阳县杉桥镇人民政府
  • 咨询方式 0734-6470133
  • 承诺办结时限 60.0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6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衡阳县杉桥镇杉桥村上街组政务中心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除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外的医疗救助对象初审

  • 实施机关 衡阳县溪江乡人民政府
  • 咨询方式 0734-6961688
  • 承诺办结时限 60.0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6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衡阳县溪江乡人民政府政务中心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除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外的医疗救助对象初审

  • 实施机关 衡阳县洪市镇人民政府
  • 咨询方式 0734-6873150
  • 承诺办结时限 60.0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6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衡阳县洪市镇人民政府政务中心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除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外的医疗救助对象初审

  • 实施机关 衡阳县金兰镇人民政府
  • 咨询方式 0734-6864020
  • 承诺办结时限 60.0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6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衡阳县金兰镇人民政府院内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除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外的医疗救助对象初审

  • 实施机关 衡阳县岣嵝乡人民政府
  • 咨询方式 0734-6846715
  • 承诺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6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衡阳县岣嵝乡高峰村龙头坪组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10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1月1日—次年4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除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外的医疗救助对象初审

  • 实施机关 衡阳县板市乡人民政府
  • 咨询方式 0734-6461456
  • 承诺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衡阳县板市镇板桥村上市组政务中心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