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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对象认定、救助金给付

  • 实施机关 衡阳县民政局
  • 咨询方式 0734-6834518
  • 承诺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2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春风中路31号民政局一楼社会救助股;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和救助金额审核

  • 实施机关 衡阳县西渡镇保安区居委
  • 咨询方式 0734-6882345
  • 承诺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衡阳县西渡镇保安社区居委会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和救助金额审核

  • 实施机关 衡阳县西渡镇阳古
  • 咨询方式 0734-6882345
  • 承诺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衡阳县西渡镇阳古社区居委会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10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5:00—18:00;冬季(11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和救助金额审核

  • 实施机关 衡阳县西渡镇英陂
  • 咨询方式 0734-6882345
  • 承诺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衡阳县西渡镇英陂社区居委会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10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5:00—18:00;冬季(11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和救助金额审核

  • 实施机关 衡阳县西渡镇春风区居委
  • 咨询方式 0734-6882345
  • 承诺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衡阳县西渡镇春风社区居委会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和救助金额审核

  • 实施机关 衡阳县西渡镇保安村委
  • 咨询方式 0734-6882345
  • 承诺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衡阳县西渡镇保安村委会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和救助金额审核

  • 实施机关 衡阳县金兰镇人民政府
  • 咨询方式 0734-6864020
  • 承诺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衡阳县金兰镇人民政府院内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和救助金额审核

  • 实施机关 衡阳县金溪镇人民政府
  • 咨询方式 0734-6881001
  • 承诺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衡阳县金溪镇斋公砣社区政务中心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和救助金额审核

  • 实施机关 衡阳县杉桥镇人民政府
  • 咨询方式 0734-6470133
  • 承诺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衡阳县杉桥镇杉桥村上街组政务中心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和救助金额审核

  • 实施机关 衡阳县岘山镇人民政府
  • 咨询方式 0734-6741001
  • 承诺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衡阳县岘山镇政务服务中心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