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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救济补助发放
- 实施机关 石鼓区民政局
- 咨询方式 0734-8177661
- 承诺办结时限 30.0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3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石鼓路66号政府楼155室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森林资源流转审批(500公顷以上)
- 实施机关 石鼓区农业农村局
- 咨询方式 0734-8177178
-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蔡伦大道石鼓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综合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5-01~09-30)上午 0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01~04-30)上午 08:00~12:00,下午 14:30~17:30;
森林资源流转审批(500公顷以上)
- 实施机关 石鼓区农业农村局
- 咨询方式 0734-8177178
- 承诺办结时限 1.0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2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蔡伦大道石鼓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综合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5-01~09-30)上午 0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01~04-30)上午 08:00~12:00,下午 14:30~17:30;
出示合法妊娠14周以上施行非医学需要终止妊娠手术的证明
- 实施机关 石鼓区卫生健康局
- 咨询方式 0734-8177958
- 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35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某某地区某某路某某街道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出示合法妊娠14周以上施行非医学需要终止妊娠手术的证明
- 实施机关 石鼓区卫生健康局
- 咨询方式 0734-8177958
- 承诺办结时限 3.0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35.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蔡伦大道石鼓区政务服务中心B06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出示合法妊娠14周以上施行非医学需要终止妊娠手术的证明
- 实施机关 石鼓区卫生健康局
- 咨询方式 0734-8177958
- 承诺办结时限 3.0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35.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蔡伦大道石鼓区政务服务中心B06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对组织、介绍妊娠14周以上妇女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处罚
- 实施机关 石鼓区卫生健康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对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妊娠14周以上的妇女,擅自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或者自报新生儿死亡但不能提供合法证明的处罚
- 实施机关 石鼓区卫生健康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9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对未建立抗菌药物管理组织机构或者未指定专(兼)职技术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未建立抗菌药物管理规章制度;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混乱;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管理、药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管理或者未配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其他违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行为,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处罚
- 实施机关 石鼓区卫生健康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90.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对实验室未按规定及时将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就地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保管,使用新技术、新方法从事高致病性实验活动未经专家委员会论证,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在我国尚未发现、已经宣布消灭的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在未经指定的专业实验室从事在我国尚未发现、已经宣布消灭的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在同一个实验室的同一个独立安全区域内同时从事两种或者两种以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相关实验活动等行为的处罚
- 实施机关 石鼓区卫生健康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90.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