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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户籍变动等8种情形(具体指当年新迁入户口、复转军人、未及时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新生儿未在90天内参保缴费、社会福利机构新接收的弃婴儿、刑满释放人员、因劳动关系终止导致职工后需要加城乡居民的人员、排查发现建档立卡脱贫户或边缘户未参保的)未能在本县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可以按当年...
    衡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2-08-01
  • 衡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2-09-28
  • 在一年一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集中参保缴费期,省医疗障局特向全省居民发出如下倡议:一、依法参保,履行法律赋予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明确指出:"公民有依法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依法参保,既是每位公民的...
    衡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10-16
  • 三、缴费标准、地点、时间:2019年度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220元/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分院)全员办理参保缴费,对家庭成员选择性参保缴费的一律不予办理,家庭成员中有在外地医疗保险的,必须提供已参保人员缴费凭证(如:医疗保险证或缴费发票、...
    衡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9-02-18
  • 关于做好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湘发〔2025〕46号各市州、县市区医疗障局、教育(体)局、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各市州、县市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湘江新区税务局,各市州、县市区残联: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疗...
    衡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09-30
  • 关于做好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湘发〔2025〕46号各市州、县市区医疗障局、教育(体)局、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各市州、县市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湘江新区税务局,各市州、县市区残联: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疗...
    衡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09-30
  • 关于做好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湘发〔2025〕46号各市州、县市区医疗障局、教育(体)局、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各市州、县市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湘江新区税务局,各市州、县市区残联: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疗...
    衡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09-30
  • 关于延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限的通知(湘发〔2023〕17号)
    衡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3-03-24
  • 关于延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限的通知(湘发〔2023〕17号)
    衡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3-03-24
  • 关于延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限的通知(湘发〔2023〕17号)
    衡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3-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