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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03
网上征求意见无,现场征求意见两条,现将有关意见说明如下:收集意见如下:1、关于补缴土地出让金和规划处罚的标准。2、对消防整改和质量检测的标准是否参照建筑物建成时的年份执行。衡南县化解城镇规划区内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2024年4月25日...
发布时间:2024-04-25
3、对特困户、低保户等对象继续实行每户每月减免5立方米水费。4、县城水价调整后,随水价代收的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等仍按相关规定执行不变。5、县城供水价格从2023年7月1日起执行,第一次抄见表量按原价格,第二次抄见表量按新的价格执行。二、听证会参加人对定价方案的意见和建议本次调整水价听证会共设听证...
发布时间:2023-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