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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外出务工人员、城乡大龄参保人员等广大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权益,稳妥解决部分尚未完成2024年度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急难愁盼问题,经研究,决定临时延长我省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期限。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将我省灵活就业人员(含当年新增参保及由单位职工转为灵活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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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25
特定人员发生工伤,由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通过虚构工伤事故、伪造工伤材料等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按规定依法处理。“我们给予特定职业人群工伤权益保障,既有助于增加劳动力的有效供给,促进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又有利于降低单位用工风险及成本,更好推动自身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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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07
此次延续实施降费率预计年均减负约1800亿元,不分企业性质、不分行业,包括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将普遍受益。通过减收失业、工伤保险费,助力企业降低用工成本,积极支持企业纾困发展。三是在政策实施中,确保职工权益不受影响。目前失业和工伤保险基金尚有一定结余,具有相应的支撑能力。本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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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31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工伤保险服务协议机构管理,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安全,切实维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湖南省工伤保险服务协议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湘人社规〔2022〕10号,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修订,出台了《湖南省工伤保险服务协议机构管理办法》(湘人社规〔202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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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3-13
部门动态
近日,笔者从县人社局获悉,2018年1月1日起,全省养老保险系统升级后,凡个人参保(含下岗失业人员续保)人员的缴费均按自然年度缴费,不再延期(往年可以延期至次年6月底),即2018年1月1日起,只能缴纳2018年度的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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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2-01
政务要闻
9月6日,我县召开了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动员会,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廖文伟,副县长雷继红出席。会议指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征收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作,必须高度重视。会议强调,要熟悉政策、熟练业务、务实工作;要把政策宣传到位,确保参保对象对政策应知尽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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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9-10
11月22日,我县召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推进会。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廖文伟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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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1-26
湘人社规〔2022〕21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和中央在湘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精神,为进一步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实施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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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6-13
政策文件及通知
湘人社规〔2022〕21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和中央在湘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精神,为进一步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实施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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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6-13
湘人社规〔2022〕21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和中央在湘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精神,为进一步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实施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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