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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医疗机构未按规定执行传染病防治职责和工作要求的为的处罚

  • 实施机关 衡山县卫生健康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对未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的为的处罚

  • 实施机关 衡山县卫生健康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对经营者不执行府指导价、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措施、紧急措施的为的处罚

  • 实施机关 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对未依规定执行卫生检测,未对顾客用品用具进清洗、消毒、保洁,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的为的处罚

  • 实施机关 衡山县卫生健康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对采供血机构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未执行有关规定导致起经血液传播疾病发生的为的处罚

  • 实施机关 衡山县卫生健康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施工图预算或招标上限值审查

  • 实施机关 衡山县财政
  • 咨询方式 0734-5823730
  •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2.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衡山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大道与创品路交汇处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财政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