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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月28日上午,省公安厅二级警务专员、省禁毒督导专员刘自力率督导组来岳督导禁毒工作。区委副书、区长蒋炳炎参加座谈。督导组一行先后前往南岳镇社戒社康站、金月社区警务室、南岳镇政府、旅游快警平台、延寿村等地,通过实地察看、阅台账、座谈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南岳区禁毒工作展情况。近年来,南岳区以创建全...
    南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2-09-29
  • 9月28日上午,省公安厅二级警务专员、省禁毒督导专员刘自力率督导组来岳督导禁毒工作。区委副书、区长蒋炳炎参加座谈。督导组一行先后前往南岳镇社戒社康站、金月社区警务室、南岳镇政府、旅游快警平台、延寿村等地,通过实地察看、阅台账、座谈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南岳区禁毒工作展情况。近年来,南岳区以创建全...
    南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2-09-29
  • 5月25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以视频方式会见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巴切莱特。新华社者岳月伟摄习近平指出,人权保障没有好,只有更好。中方愿意在平等和相互尊重基础上,同各方积极展人权对话和合,扩大共识、减少分歧、相互借鉴、共同进步,共同推进国际人权事业,造福各国人民。当前,重要的是做好四件事...
    南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2-05-2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量安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二年。禁止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第四十七条: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业合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或者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南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11-2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量安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二年。禁止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第四十七条: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业合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或者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南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11-2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量安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二年。禁止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第四十七条: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业合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或者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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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量安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二年。禁止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第四十七条: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业合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或者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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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量安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二年。禁止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第四十七条: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业合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或者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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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量安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二年。禁止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第四十七条: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业合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或者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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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量安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二年。禁止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第四十七条: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业合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或者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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