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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南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11-28
  • 《中华人民共和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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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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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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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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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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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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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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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经营江运输的个体所有的船舶,按协议到沿地区从事运输的,应当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具证明,持有关船舶、船员等有效证件,到其协议从事运输的沿县(市)级以上公安边防部门办理《出海船舶户口簿》《出海船民证》。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员证》或者《船员服务簿》的人员、渔民出海,应当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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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可对象法人和公民许可依据关于印发《衡阳市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衡政发[1999]8),关于印发《衡阳市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办理》及配套政策的通知(衡政发[1995]62),关于印发《衡阳市1992年度、1993年度出售的公有住房新政策衔接办理》的通知(衡政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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