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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居民身份法》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的;(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的。
    南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11-28
  • 《中华人民共和居民身份法》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的;(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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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居民身份法》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的;(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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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居民身份法》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的;(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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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居民身份法》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的;(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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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居民身份法》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的;(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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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居民身份法》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的;(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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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居民身份法》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的;(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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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房职工单3、主管部门审核意见4、市改制办同意改制的批复5、企业职代会或工会委员会讨论意见6、单位产权书复印件服务程序一、受理(一)岗位责任人:市房产局住房保障科工作人员(二)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是否属于本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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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省政府令第122)第三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捕捉、出售青蛙等野生有益生物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职责的分工,没收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相当于物价值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收的青蛙等野生有益生物应当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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