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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农发〔2022〕10号2022年度南岳区农村能源建设实施方案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发布日期:202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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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发布日期:2016-10-17
规划计划
2024年农村能源财政补助资金分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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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20
规划计划
2024年度南岳区农村能源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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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2
工作进展
采取政策引导、资金扶助、技术服务、效益吸引等措施,积极推广“猪沼菜”、“猪沼果”、“猪沼草”等生态养殖循环经济模式,实现经济、环保、效益“三赢”。全年共建沼气池20口,推广太阳能热水器74台,新安装路灯40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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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5-29
工作信息
采取政策引导、资金扶助、技术服务、效益吸引等措施,积极推广“猪沼菜”、“猪沼果”、“猪沼草”等生态养殖循环经济模式,实现经济、环保、效益“三赢”。全年共建沼气池20口,推广太阳能热水器74台,新安装路灯40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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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5-29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年)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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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28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年)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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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28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年)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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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28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年)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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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28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年)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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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28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年)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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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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