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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塑料购物袋的材质及技术要求由国家相关标准予以规范。第三条商品零售场所应当依本办法向消费者有偿提供塑料购物袋。第四条商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关法律法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有偿使用过程中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第五条商品零售场所对塑料购物袋应当依法明码标...
    南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6-10-17
  • http://222.247.53.202/hnda/drugname.aspx
    南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3-03-25
  • 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四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擅自变更注册地址、仓地址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通报批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南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11-28
  • 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四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擅自变更注册地址、仓地址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通报批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南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11-28
  • 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四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擅自变更注册地址、仓地址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通报批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南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11-28
  • 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四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擅自变更注册地址、仓地址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通报批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南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11-28
  • 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四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擅自变更注册地址、仓地址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通报批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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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岳区民政局地址:禹王路108电话:(0734)5679231
    南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11-17
  • 2、《建设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5号)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程勘察企业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程勘察质量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勘察文件没责任人签字或者签字不全的;(二)原始记录不按照规定记录或者记录完整的;(三)不参加施验槽的;
    南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11-27
  • 2、《建设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5号)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程勘察企业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程勘察质量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勘察文件没责任人签字或者签字不全的;(二)原始记录不按照规定记录或者记录完整的;(三)不参加施验槽的;
    南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