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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进展
采取政策引导、资金扶助、技术服务、效益吸引等措施,积极推广“猪沼菜”、“猪沼果”、“猪沼草”等生态养殖循环经济模式,实现经济、环保、效益“三赢”。全年共建沼气池20口,推广太阳能热水器74台,新安装路灯40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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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5-29
工作信息
采取政策引导、资金扶助、技术服务、效益吸引等措施,积极推广“猪沼菜”、“猪沼果”、“猪沼草”等生态养殖循环经济模式,实现经济、环保、效益“三赢”。全年共建沼气池20口,推广太阳能热水器74台,新安装路灯40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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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5-29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年)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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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28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年)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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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28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年)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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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28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年)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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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28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年)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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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28
政策解读
会议认为,促进新能源和小排量汽车发展,淘汰超标排放汽车,有利于缓解能源与环境压力、推动汽车产业结构优化和消费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会议决定,一是完善新能源汽车扶持政策,支持动力电池、燃料电池汽车等研发,开展智能网联汽车示范试点。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车辆更新中新能源汽车占比要求,加大对新增及更新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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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10-19
政策解读
会议认为,促进新能源和小排量汽车发展,淘汰超标排放汽车,有利于缓解能源与环境压力、推动汽车产业结构优化和消费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会议决定,一是完善新能源汽车扶持政策,支持动力电池、燃料电池汽车等研发,开展智能网联汽车示范试点。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车辆更新中新能源汽车占比要求,加大对新增及更新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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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10-19
其他文件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农村可再生能源以及从事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农村可再生能源,是指农村的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微水能、地热能等非化石能源。第三条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坚持因地制宜、综合利用,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第四条县级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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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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