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相关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 搜全文
  • 搜标题

相关结果约10635个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构责令改,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一)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
    南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11-29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构责令改,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一)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
    南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11-29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构责令改,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一)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
    南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11-29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构责令改,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一)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
    南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11-29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构责令改,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一)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
    南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11-29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构责令改,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一)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
    南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11-29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构责令改,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一)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
    南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11-29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构责令改,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一)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
    南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11-29
  •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公安关批准通过道路运输放射性物品的;(二)运输车辆未按照指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的;(三)未配备押运员或者放射性物品脱离押运员监管的。
    南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11-28
  •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公安关批准通过道路运输放射性物品的;(二)运输车辆未按照指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的;(三)未配备押运员或者放射性物品脱离押运员监管的。
    南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