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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岳要闻
午后的阳光穿透树冠的缝隙,给山谷里长满苔藓的山石镀上迷人的光晕,伴着阵阵蝉鸣,与前来避暑纳凉的游人一道,形成一道时光正好的风景。赏景纳凉虽好,但野外水域地形复杂,常有暗流、淤泥以及水草等异物,存在安全隐患。在此,记者温馨提示,不要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纳凉游泳,以防意外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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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24
南岳要闻
午后的阳光穿透树冠的缝隙,给山谷里长满苔藓的山石镀上迷人的光晕,伴着阵阵蝉鸣,与前来避暑纳凉的游人一道,形成一道时光正好的风景。赏景纳凉虽好,但野外水域地形复杂,常有暗流、淤泥以及水草等异物,存在安全隐患。在此,记者温馨提示,不要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纳凉游泳,以防意外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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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29
乡村振兴
南岳区2018年整户新识别人口公告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湘扶办发)〔2018〕11号)文件要求,我区严格按照贫困人口识别标准、方法和程序,新识别胡国忠1户确认为贫困户,现将名单予以公告。公告期间为6月20日至6月27日,如有异议,请于2018年6月28日前向区扶贫办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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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8-30
《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5号)第四十二条:禁止在湘江干流和一、二级支流水域上经营餐饮业。第七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在湘江干流和一、二级支流水域上经营餐饮业的,责令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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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28
《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5号)第四十二条:禁止在湘江干流和一、二级支流水域上经营餐饮业。第七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在湘江干流和一、二级支流水域上经营餐饮业的,责令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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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28
《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5号)第四十二条:禁止在湘江干流和一、二级支流水域上经营餐饮业。第七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在湘江干流和一、二级支流水域上经营餐饮业的,责令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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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5号)第四十二条:禁止在湘江干流和一、二级支流水域上经营餐饮业。第七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在湘江干流和一、二级支流水域上经营餐饮业的,责令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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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5号)第四十二条:禁止在湘江干流和一、二级支流水域上经营餐饮业。第七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在湘江干流和一、二级支流水域上经营餐饮业的,责令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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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5号)第四十二条:禁止在湘江干流和一、二级支流水域上经营餐饮业。第七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在湘江干流和一、二级支流水域上经营餐饮业的,责令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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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5号)第四十二条:禁止在湘江干流和一、二级支流水域上经营餐饮业。第七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在湘江干流和一、二级支流水域上经营餐饮业的,责令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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