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相关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 搜全文
- 搜标题
相关结果约12371个
互动[查看更多]
南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6-09-19
看病就医
雁城大药房地址:中山南路2号电话:8221511东方红大药房地址:洪桥镇正东路54号电话:6299620衡阳市国宝大药房有限公司地址:中山南路15号电话:8224186衡阳市药品经营公司白沙洲药店地址:白沙洲三角区电话:8401936衡阳市天驰药业有限公司健安药房地址:青山船山西路1号电话:8240...
南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3-03-25
工作信息
在年初举行的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姜大明同志代表部党组提出了国土资源工作新的定位,那就是“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万丈高楼平地起。在新的形势下,要做好国土资源工作包括矿政管理工作,首先必须找准定位,否则,就会是“盲人摸象”,不得要领。而定位,就是指国土资...
南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4-08-15
头条信息
9月5日,习近平主席出席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开幕式并发表主旨讲话,宣布中非关系新定位。
南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4-09-05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一)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
南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11-29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一)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
南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11-29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一)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
南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11-29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一)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
南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11-29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一)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
南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11-29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一)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
南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11-29
-
南岳区人民政府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