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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衡政发〔2014〕43号文件精神,我区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享受全省统一规定缴费基数12%的8年贴或10年贴,2025年第一批共有57人,需社保贴共计253196.60元,现对符合社保贴条件的被征地农民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或向我局反映。
    南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07-22
  • 为了切实做好禁止建设区域内村(居)民搬迁安置补偿工作,按照(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集体土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衡政办发【2021】1号)规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南岳区人民政府拟对南岳区禁止建设区村(居)民房屋搬迁安置补偿管理办法进行修改。按照《自...
    南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07-30
  • 为了切实做好禁止建设区域内村(居)民搬迁安置补偿工作,按照(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集体土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衡政办发【2021】1号)规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南岳区人民政府拟对南岳区禁止建设区村(居)民房屋搬迁安置补偿管理办法进行修改。按照《自...
    南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08-13
  • 为了切实做好禁止建设区域内村(居)民搬迁安置补偿工作,按照(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集体土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衡政办发【2021】1号)规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南岳区人民政府拟对南岳区禁止建设区村(居)民房屋搬迁安置补偿管理办法进行修改。按照《自...
    南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08-13
  • 为了切实做好禁止建设区域内村(居)民搬迁安置补偿工作,按照(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集体土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衡政办发【2021】1号)规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南岳区人民政府拟对南岳区禁止建设区村(居)民房屋搬迁安置补偿管理办法进行修改。按照《自...
    南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08-13
  • 南岳区自然资源局(南岳区林业局)-南岳区征地拆迁事务中心
    南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04-01
  • 非农建设用需要收回农林牧渔场国有农用的,参照执行邻近农民集体土征地补偿标准。收集体建设用、农村道路及坑塘水面等农用,参照执行所在区域征地补偿标准。收荒山、荒(其他草),参照执行所在区域征地补偿标准的5o%。收裸补偿标准不超过所在区域征地补偿标准的30%。通知明确,征地补偿区...
    南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3-04-10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用土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用土方案的实施。用土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南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11-28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用土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用土方案的实施。用土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南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11-28
  • 南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2-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