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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省民政府公厅2016年2月3日湖南省常住登记管理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省常住登记管理作,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会秩序,促进会公平正义,依据《中华民共和国户登记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国务院公厅关于解决无户...
    南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6-10-20
  • 湖南省民政府公厅2016年2月3日湖南省常住登记管理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省常住登记管理作,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会秩序,促进会公平正义,依据《中华民共和国户登记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国务院公厅关于解决无户...
    南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6-10-20
  • 公安机关可以根据需要出具原户性质的证明。第四条公民应当依法依规在经方登记常住,一公民只能登记一常住,确保户和公民身份号码的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第五条户登记管理作,由具有户登记管理职能的公安派出所及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与出入境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第六条户登记管理作...
    南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6-06-08
  • 第三条各级公安机关依照价格部门核准的费标准取户登记事项本费,并向会公开费标准,严禁违反规定或者超标准取费用。第二章立户、分户第四条申报家庭户立户的,申请应向房屋所在公安派出所提交书面申请、户身份证件或准予落户的材料,及以下材料之一:(一)房屋所有权凭证;(二)公有房屋租赁使用...
    南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6-03-09
  •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5号)第三十三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擅自变更质量管理员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南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11-28
  •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5号)第三十三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擅自变更质量管理员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南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11-28
  •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5号)第三十三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擅自变更质量管理员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南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11-28
  •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5号)第三十三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擅自变更质量管理员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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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5号)第三十三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擅自变更质量管理员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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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常住登记管理,提高管理作水平,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户登记条例》、《中华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处迁移的规定的通知》、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管理作中几突出问题意见的通知》、《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作的通知》(组通字[2006...
    南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6-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