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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内居民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在线办理]
南岳区教育局
行政确认
非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国有企业、改制成国有企业的科研院所等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按原办法执行。民办教育机构、非公企业、社会流动人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中的临时聘用人员等均由县级以上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负责申报。
南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11-27
行政确认
非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国有企业、改制成国有企业的科研院所等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按原办法执行。民办教育机构、非公企业、社会流动人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中的临时聘用人员等均由县级以上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负责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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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27
《湖南省林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3号)第二十五条:生产、初级加工、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非食用林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定职责,责令停止生产、初级加工、销售,没收违法生产、初级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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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30
《湖南省林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3号)第二十五条:生产、初级加工、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非食用林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定职责,责令停止生产、初级加工、销售,没收违法生产、初级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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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30
《湖南省林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3号)第二十五条:生产、初级加工、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非食用林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定职责,责令停止生产、初级加工、销售,没收违法生产、初级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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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30
如果您热心公益、认可红十字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相关法律法规即可报名参加,自愿从事红十字志愿服务者优先。培训名额:50人。培训费用:全免。培训时间:预计7月份左右适时安排,培训2天16学时。报名截止时间:5月31日。报名联系人:汪秋华。报名方式:电话报名拨打5663633,现场报名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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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5-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99号)第十一条、五十三、五十四、五十五条、五十六条;《湖南省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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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2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99号)第十一条、五十三、五十四、五十五条、五十六条;《湖南省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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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27
社会福利
雁峰区(3所):岳屏镇敬老院、湘江乡敬老院、区敬老院南岳区(3所):南岳区敬老院、南岳镇敬老院、岳林乡敬老院石鼓区(2所):角山乡敬老院、松木乡敬老院、蒸湘区(2所):呆鹰岭镇敬老院、雨母山乡敬老院珠晖区(5所):茶山镇敬老院、酃湖乡敬老院、东阳渡镇敬老院、区中心敬老院、区怡心园敬老院衡南县(21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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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3-29
通知公告
根据湖南省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水利部河长办进一步强化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湘河委办〔2021〕4号)及衡阳市河长办关于河长名单公示的要求,现将调整后区、乡两级河长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4-5663387附件: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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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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