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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6
一是在2022年第一次政府全体会议上,首次将非税收入目标,协税护税计划分别下达到各责任单位、分管副区长,层层传导工作压力。二是区两办将财税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建立部门单位、区领导两个责任体系,实行统一考核,对部门财税考核不合格的分管领导,在真抓实干考核中也评定为不合格。三是区政府决定每月召开财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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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18
一是在2022年第一次政府全体会议上,首次将非税收入目标,协税护税计划分别下达到各责任单位、分管副区长,层层传导工作压力。二是区两办将财税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建立部门单位、区领导两个责任体系,实行统一考核,对部门财税考核不合格的分管领导,在真抓实干考核中也评定为不合格。三是区政府决定每月召开财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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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在2022年第一次政府全体会议上,首次将非税收入目标,协税护税计划分别下达到各责任单位、分管副区长,层层传导工作压力。二是区两办将财税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建立部门单位、区领导两个责任体系,实行统一考核,对部门财税考核不合格的分管领导,在真抓实干考核中也评定为不合格。三是区政府决定每月召开财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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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18
看病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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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3-25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8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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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29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8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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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29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8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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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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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8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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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29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8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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