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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3-25
工作信息
万丈高楼平地起。在新的形势下,要做好国土资源工作包括矿政管理工作,首先必须找准定位,否则,就会是“盲人摸象”,不得要领。而定位,就是指国土资源工作在整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这个大局或坐标系中的职责与作为。可见,定位不是自己拍拍脑袋就能定的,而是由大局来决定的。古人说: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姜大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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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8-15
头条信息
9月5日,习近平主席出席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开幕式并发表主旨讲话,宣布中非关系新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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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5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一)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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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29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一)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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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29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一)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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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一)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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